本学期,学院深入贯彻落实国家、山东省教育厅及学校关于科研诚信建设的各项部署要求,在总结上学期工作经验基础上,以2026年5月集中开展的“科研诚信建设月”活动为抓手,持续推进科研诚信体系建设,扎实开展宣传教育与学术不端自查工作。现将本学期科研诚信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:
一、强化组织领导,压实主体责任
学期初,学院召开科研诚信建设专题工作会议,进一步明确院长作为科研诚信工作第一责任人,各教研室科研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。以“科研诚信建设月”为契机,成立由院长任组长、各教研室科研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工作小组,制定国际语言文化学院2026年科研诚信建设月实施方案,明确任务分工、时间节点和责任人员,形成“学院—教研室—教师/学生”三级管理网络,确保科研诚信建设各项任务层层落实、闭环推进。
二、深化宣传教育,筑牢思想根基
学院组织科研负责人、教研室主任集中学习最新法规政策,如《青岛滨海学院科研场景生成式人工智能(AIGC)使用管理办法(试行)》(青滨科发[2026]10号)、《青岛滨海学院论文第一作者、通讯作者署名认定暂行办法》(青滨科发[2026]6号)等文件,分析学院在科研项目申报、论文发表、学生论文指导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。
各教研室围绕生成式人工智能在论文写作与翻译中的合理使用边界、国际合作研究中的诚信风险等主题开展专题研讨。组织新入职教师签订《青岛滨海学院教师学术诚信承诺书》,特别强调人工智能辅助写作声明、署名规范、原始数据保存等新要求。此外,面向2026届毕业生开展学位论文写作诚信专题培训,明确查重标准与抄袭后果。
三、严格自查自纠,规范学术行为
严格按照学校要求,落实学术成果发表后一个月内备案制度。要求师生在论文发表后一个月内,将全部署名作者知情书、AI使用情况、原始数据等信息在学院科研管理部门存档备案。本学期新立项科研项目均已完成《科研诚信审核备案表》填报归档,新发表论文成果均已完成《学术成果署名作者知情书》签署。
学院对师生发表的论文、授权的专利、立项及结题的教科研项目、使用的科研经费等进行全覆盖自查。重点核查以下内容:
是否存在论文代写买卖、虚假署名、领导挂虚名等问题;
科研项目经费使用是否合规;
翻译成果、国际会议论文是否存在一稿多投或抄袭;
是否存在申报书、论文等大篇幅利用生成式人工智能的情况等。
经自查,在已发表的论文、结题项目中未发现严重学术不端行为;对存在参考文献引用不规范、数据记录不完整等苗头性问题的个别师生,由院长进行科研诚信提醒谈话,督促整改。
四、畅通监督渠道,强化日常管理
在学院网站和宣传栏公布科研诚信举报电话(0532-83150107)和举报邮箱,明确受理范围与处理流程,接受校内外监督。
建立常态化的科研诚信自查自纠机制,明确每学期末开展一次科研诚信自查自纠。本学期未收到实质性的学术不端行为举报。
五、存在的主要问题
部分教师对生成式人工智能在科研中的使用边界仍存在模糊认识,缺乏可操作的具体指引,如何界定合理使用与学术不端成为师生共同面临的困惑。
科研成果发表后一个月内备案原始数据的制度刚刚建立,部分教师对流程尚不熟悉,执行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。
六、下一步工作计划
1.细化人工智能使用规范。参考国家和学校相关制度文件,组织专题研讨,明确在学院科研活动中使用AI工具的基本原则、披露要求与禁止行为,为师生提供合规使用框架。
2.强化备案制度执行。每学期初对上一学期发表成果的备案情况进行专项检查,对未按时备案者进行提醒或通报。
3.建立科研诚信档案。为每位教师和研究生建立科研诚信档案,记录培训、承诺书签订、自查情况、违规处理等信息,作为评优评先、项目推荐的重要参考。
国际语言文化学院将继续坚持问题导向,以更扎实的举措持续巩固科研诚信建设成果,将科研诚信融入日常管理、教学与科研全过程,为学校科研工作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。
国际语言文化学院
2026年7月8日